1979年10月16日,教育部教职工工资升级试点工作在我校举行。学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给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增加工资。为搞好升级,学校制定了有关人员的考核标准,并选择中文系、化学系、科研处为试点,在总结经验后全面实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升级的几项具体规定》
我校升级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