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1月16日,学校召开大会,欢迎400余名教职工因有关学校撤销而来学校工作。湖北省革委会决定全省原有29所高校保留13所,其中被撤销的中南民族学院、湖北省函授学院和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的人员由当时的华中师范学院接收。
《湖北省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调整和管理体制的试行意见》
高等院校调整及布局意见表